答:您好,一、申请代开普通发票条件:代开发票是指由税务机关根据收款方(或提供劳务服务方)的申请,依照法规、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,代为向付款方(或接收劳务服务方)开具发票的行为。(一)凡已办理税务登记并领购普通发票的单位和个人,在销售货物、提供应税劳务服务以及税法规定的其他商事活动(餐饮、娱乐业除外)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申请代开普通发票: 1、临时取得超出已领购普通发票使用范围或者开具限额的经营(业务)收入的; 2、被税务机关依法收缴或者停止发售普通发票期间取得经营(业务)收入的。(二)正在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,在营业执照发证之日起至税务登记证发证之日止所取得的经营(业务)收入,可申请代开普通发票。(三)逾期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,在营业执照发证之日起至税务登记证发证之日止所取得的经营(业务)收入,可申请代开普通发票。(四)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,临时取得经营(业务)收入,可申请代开普通发票。(五)持有《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》的单位和个人,确因业务量小、开票次数少的,可向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普通发票。(六)自产自销免税农产品取得经营收入的单位和个人,可向农产品产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普通发票。 二、所需资料:(一)纳税人应提供主表:: 《代开发票申请表》(东莞)(文书编号:221701)(二)纳税人应提供资料: (1)申请代开普通发票的单位经办人、个人(收款方)的合法身份证件(原件及复印件) (2)付款方(或接受劳务服务方)对所购物品(或接受劳务服务的项目)出具《代开普通发票书面确认证明》(文书编号:0183)(个人小额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收入在200元(不含本数)以下的除外)。 (3)自产自销的免税农产品,须提供农产品产地村委会(或居委会)出具的“自产自销证明”。“自产自销证明”必须载明农产品种植(养殖)的品种、面积、数量、金额等内容。 (4)对申请代开普通发票金额在1万元(含)以上,纳税人要提供进货发票(原件及复印件)或当次经营营活动相关的购销合同(原件和复印件)。